焊接、火焰切割事故防范
發(fā)布時間:2012-10-31焊接、火焰切割事故防范
2010年10月31日上午9時許,在江蘇某市外環(huán)路鐘秀鄉(xiāng)校北村公路邊一家無證汽修店,因電焊工在給一輛牌號照為蘇F0xxx裝載“甲醇”化學原料的空油罐車進行焊接時,引發(fā)車罐內殘存的危險品氣體膨脹爆炸,致使二人在爆炸中當場死亡,一人送醫(yī)院搶救無效死亡。據(jù)悉:這個路邊修理店緊靠師范學院西大門南側學生宿舍樓,是市崇川區(qū)鐘秀鄉(xiāng)校北村二組的金某父子二人于2008年開辦的,在未領取營業(yè)執(zhí)照的情況下,經(jīng)營了三年之久。當日,個體駕駛員吳泉華因所開油罐車尾部機件松脫,請店主金漢如兒子違章強行近車燒焊,飛濺的火星引起氣體劇烈爆炸,當場兩人命喪,一過路64歲的老人被爆炸氣浪掀飛的車板活活砸死。
總結焊、割作業(yè)中的事故教訓。逐步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和規(guī)章制度:《中華人民其和國消防法》第二章第十八條中規(guī)定:“進行電焊、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作業(yè)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(tǒng)的操作人員,必須持證上崗,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(guī)程”。這是十分必要和必須嚴格執(zhí)行的。
那么,在焊、割作業(yè)中應如何正確使用氣體匯流排,如何注意防范火災傷亡事故呢?
一、氣焊、氣割技術屬特殊工種,具有較大的火災爆炸危險性,因此,焊接工、火焰切割工必須參加消防培圳,經(jīng)考試取得合格后,方能上崗作業(yè)。
二、必須嚴格遵守三級動火審批制度。各單位領導不得越權越級審批,實行“誰審批,誰負責”的原則,落實焊、割作業(yè)中的安全防范措施。
三、焊、割工程無論大小,在動火焊、割前都必須認真做好各項安全準備工作。檢查焊、割設備是否完整好用,預防焊、割設備發(fā)生故障;搞好焊、割作業(yè)現(xiàn)場的安全檢查,清除各種可燃物,預防焊、割火星飛濺而引起火災事故。臨時作業(yè)區(qū)要拉好安全繩:查清焊、割件內部的結構情況,清除焊、割件內部的易燃易爆等可燃物,預防發(fā)生爆炸事故;查清焊、割件連接部位的情況,預防熱傳導、熱擴散而引起的火災事故:查清消防設施,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焊、割工都要學會滅火的基本方法,懂得滅火的基本知識,學會各種滅火器的使用方法;焊、割工作業(yè)時,必須穿帆布工作服。
四、點火前要檢查焊、割炬是否有吸力。若有吸力,則表明焊、割炬的射吸能力是正常的,可以點火使用;若沒有吸力,甚至氧氣從乙炔進氣管接頭處倒漏出來,則說明射吸能力不正常,在這種情況下點火使用,會引起回火而造成乙炔發(fā)生器的爆炸。使用乙炔氣瓶,要避免受高溫影響,氣瓶禁止接近高溫、明火和電器設備,與明火作業(yè)處要保護不低于10米的安全距離,還應防止漏氣。
五、在進行氣焊、氣割作業(yè)時,乙炔氣瓶、氧氣瓶等鋼瓶的氣體不準全部用光,必須留有壓力,乙炔氣不低于0.05兆帕的剩余氣體,氧氣不低于0.1—0.2兆帕的剩余氣體;不準把氧氣鋼瓶與乙炔鋼瓶放在一起,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;氧氣用完后要關緊閥門,拆下氧氣減壓表,嚴防氧氣用完后乙炔倒灌進氧氣瓶內。
六、停止使用焊炬與割炬時。應先關乙炔閥,后關氧氣閥,以防止火焰倒襲或焊、割炬內產生煙灰。當發(fā)生回火時,則應迅速先關氧氣閥。然后關閉乙炔閥,等回火熄滅時,若焊、割炬熱量很高,應將焊、割炬放在水中冷卻后,打開氧氣閥,吹掉焊、割炬的煙灰,再點火使用。操作完畢后,應將焊、割炬掛在安全的地方。并把所有的閥門關閉緊,嚴防漏氣。嚴禁將焊、割炬連同氧氣、乙炔皮管圈在一起,放進工具箱或平臺等比較密閉的地方。
七、焊炬、割炬上的氧氣與乙炔皮管不能互相換用,乙炔皮管最少不能短于10米。嚴禁使用銅管做乙炔管道,乙炔橡皮管的連接處也不能使用銅管,可用黑鐵管做接頭。
八、焊、割作業(yè)結束后,必須及時清理現(xiàn)場,消除遺留下的火種,焊工新穿的工作服也要徹底清查一下,看是否有陰燃的情況。焊接過的受壓設備、容器、管道要經(jīng)過水壓或氣壓試驗合格后才能使用,凡經(jīng)過焊、割或加熱后的容器,要等完全冷卻后才能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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